2020年中国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于12月14日下午在上海召开。会上,中国足协分别正式公布了“2021-2023赛季中超、中甲、中乙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的通知”。
通知要求,未来3个赛季每家中超俱乐部单季(单个财政年度)总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、每家中甲俱乐部单季总支出不得超过2亿元、每家中乙俱乐部单季总支出不得超5000万元。三级职业联赛中外球员、U21本土球员的具体限薪标准也得以明确。通知还分别对“俱乐部一线球员定义”“球员薪酬的界定与要求”等具体概念作出了明确解释。
与外界预料的一样,中国足协通过此次上海会议公布了两项重磅新规,其中就包括与“俱乐部限投与球员限薪”内容有关的未来3个赛季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。
按照规定,未来3个赛季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俱乐部单个财政年度(单季)总支出最高分别不得超过6亿元、2亿元、5000万元。其中包括青训费用及女足费用,但不得包括体育场及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。青训费用不包括独立于俱乐部的、由俱乐部股东或关联方投资管理的足球学校运营经费。
通知还对中超、中甲降级球队降至下一级联赛首年的支出作出了特殊限制规定。如中超俱乐部降级,其降至中甲联赛的第一年,年度总支出可超出中甲联赛单季总支出限额,但不得超过上年度(赛季)俱乐部的实际总支出金额。中甲球队降入中乙联赛,同样按此类规则执行。通知还解释道:“俱乐部财政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”
该通知对中超、中甲、中乙一线普通本土球员、外籍球员、U21球员薪酬限额、平均薪酬限额作出了具体说明:如中超、中甲、中乙联赛一线本土球员个人薪酬限额分别为税前500万元、300万元、120万元;中超外援个人最高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0万欧元、中甲外援个人最高限薪不得超过税前150万欧元。中超联赛每家俱乐部单季外援薪酬总支出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欧元、中甲联赛每家俱乐部单季外援薪酬总额不得超过400万欧元。三级职业联赛本土U21球员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万元。
通知对三级职业联赛球员单季平均薪酬也做了具体约定。如中超、中甲俱乐部普通一线本土球员平均年薪分别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元、150万元。
通知解释,一线球员是指俱乐部报名参加中超(中甲、中乙)联赛(不含预备队或U23联赛)的球员。此外通知还解释道:“球员薪酬是指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收入和报酬,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现金、福利、具有经济价值的待遇和有价物品等。球员薪酬不包括比赛奖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