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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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一段时间,中国足球圈的言论争端甚多,继冯潇霆与巩汉林的“口水战”之后,知名足球媒体人董路又因为“怼”了巩汉林和冯巩,而成为众矢之的。

  其实,巩汉林的身份是全国政协委员,他有权代表全国人民群众表达他的观点,如此才能让有关部门反省并予以总结并提高自身的能力。巩汉林批评中国足球属于使用他的权利,并没有不妥之处。而且巩汉林只是说中国足球运动员不应该拿高工资而成绩差,巩汉林的话也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心声。

  而董路在回击巩汉林的时候,以巩汉林拿了区楚良假签名足球为噱头谩骂巩汉林是SB,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。巩汉林在批评中国足球时一直有理有据,并没有出格的语言,而董路接连骂巩汉林,由此也可以看出董路的素质不怎么样。

  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

 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
 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巩汉林虽然不是政府官员,但他的身份要比政府官员还要高,董路在自己的直播间,博客辱骂巩汉林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,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,和国家提倡的社会主义正能量背道而驰,所以董路的行为也算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
  就这样,几个回合下来,董路几乎成了一些圈内人嘲讽的对象。一些原本很尊重他的同行现在也出来怼他了。

  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

  近日,知名足球记者贺晓龙就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评论董路,称:“姓贺的认识姓董的(董路)二十多年了,姓贺的以前一直非常尊重姓董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眼光,但姓贺的不得不说,今天这个姓董的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姓董的了,姓董的变了。姓贺的建议姓董的去读读金庸的作品,里面有一个姓丁的角色,一出场,底下山呼海啸,不是溜须就是拍马。姓董的应该好好甄别一下自己的粉丝,统计一下小白占比度,那可能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。”

  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

  随后有球迷质疑贺晓龙称:“人家董路也是体育记者出身,你也是体育记者出身,董路现在致力于青少年足球的发展,你呢?你为中国足球做了些什么?”贺晓龙回应称:“我为什么要搞青训?是为了误人子弟吗?”

  贺晓龙此言,显然是在嘲讽董路的“足球小将”计划。“足球小将”是董路目前一手运营的一个青少年足球发展项目,旨在组织一批有天赋的小球员进行培训。不过,董路的“足球小将”从诞生之日起就备受质疑,很多人认为董路只是一个足球媒体人,并非足球科班出身,因此搞青训无法确保专业性,有利用青训圈钱和误人子弟的嫌疑。而贺晓龙这句话,显然针对的也是董路的“足球小将”。

  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

  尽管如今的董路在社交平台上经常爆出“出位”言论,但是凭借与巩汉林和冯巩的“骂战”,竟然能搞到连圈内同行都开始互喷的地步,简直是一个笑话。中国足球这场舆论的混乱风波,真不知要到何时才能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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